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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位化沟通是指通过电脑或移动设备等媒介使用社群媒体或通讯平台(例如:Facebook脸书、Youtube、Instagram、Twitter推特、Wechat微信、LINE、WhatApp等)以电子化方式传送文本、数据、图像、视频、音频、声音、以及在数位化空间发布的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电子邮件、直播、广播、博客、移动应用(App)、广告、论坛、网页等。
一、合规义务
直销商在与安丽事业机会、安丽产品、直接或间接安丽服务等相关的数位化沟通中,或在数位化空间使用或发布任何与安丽有关内容时,必须遵守安丽『营业守则』、『业务辅销品/会议政策』和本『数位化沟通标准』。直销商必须始终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使用之数位化平台的使用规范和要求。
直销商的数位化沟通必须“真实、准确、非误导”。安丽有权要求直销商对其数位化沟通采取移除、取消、撤回、删除、修改、或其他措施。
直销商在数位化空间发布及使用之与安丽有关的内容不得藉以牟利。
请注意,本文件中的举例仅用於说明相关条款供参考,并未涵盖所有允许和不允许的情形。
二、禁止滥发式沟通
直销商不得参与滥发式沟通。『滥发』是指直销商向『未预先建立个人联系』个人发送数位化沟通内容的行为。『预先建立的个人联系』是指在介绍安丽事业机会或产品之前,直销商和被沟通对象之间已经发生直接互动。『滥发』也包括向尚未选择接受沟通的个人或已选择不再接受後续沟通的个人发送信息的行为。『选择接受沟通』是指个人通过搜索发现直销商的数位化空间并自愿选择关注、点赞、参与、订阅、或表达接受数位化沟通的意愿。
三、建立线上社群
线上社群是指由个人组成群组并使用数位化沟通的方式讨论相关兴趣或话题。直销商可以运用『推动式沟通』或『拉动式沟通』建立线上社群讨论安丽事业机会。运用『推动式』和『拉动式』沟通方法可以帮助直销商避免『滥发式』沟通。无论在何种情形下,直销商均不得直接或间接教唆、协助、诱导、或鼓励其社群内或社群外的直销商变更推荐体系。
运用『拉动式沟通』建立线上社群
直销商可以在数位化空间发布内容,使其他个人有机会找到该内容并自愿选择接受,这就是『拉动式沟通』。运用『拉动式沟通』方法时,直销商在其自有或控制的数位化空间创建或使用内容,其他个人必须通过搜索才能找到,并自愿选择关注、点赞、参与、订阅、或表达接受数位化沟通的意愿。当建立社群时,此种方式可确保流览内容的个人并未受到『滥发』,且是自愿选择联系直销商。
举例:
1.用户搜索到直销商关於安丽事业的博客文章区发表了评论,直销商随後沟通该用户,这是允许的,因为博客是直销商自有或控制的,用户找到并以发表评论的方式选择加入其社群。
2.直销商在脸书上建立了一个安丽事业有关的公开专页,他人通过搜索找到并点赞了该专页。这是允许的,因为公开专页是直销商自有或控制的,他人自愿点赞并查看其他张贴内容。
3.直销商建立了标签#LifewithAmway,某人在Instagram上搜寻时发现该直销商。这是允许的。因为直销商自有或控制该张贴标签的数位资产,此人透过搜寻找到并选择加入其Instagram社群。
4.直销商在个人微博/脸书发布关於雅姿亮彩唇膏的博文/贴文,其他博主在搜索时找到并点赞该条微博/贴文,直销商随後@该博主进行跟进。这是允许的,因为其他博主通过点赞表示对直销商社群感兴趣,也即“选择接受沟通”。
5.直销商在“Youtube”一部健康题材记录片的评论区发表评论并张贴其“安丽购”的连结码这是不允许的,因为该视频节目并非由这位直销商自有或控制。
运用『推动式沟通』建立线上社群
『推动式沟通』是指直销商直接联系其他个人,或在数位化空间推送内容。建立社群时,有两种推动式沟通,一种是允许的,一种是不允许的。
允许的『推动式沟通』:直销商可以向已经预先建立个人联系的个人发送数位化内容,因为他们已经加入直销商的社群。此外,直销商还可以向已经选择接受沟通并表示有兴趣加入社群的个人推送数位化沟通内容。
1.直销商向关注其微博/脸书的“粉丝”通过私信发送有关纽崔莱产品的资讯。这是允许的,因为“粉丝”,已经选择加入这位直销商的微博/脸书社群。
2.某人发现直销商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美容技巧,他人点赞後,直销商直接与其私信讨论产品。这是允许的,因为此人通过点赞的方式选择加入直销商社群。
3.直销商在一次慈善活动中结识了新朋友,互加微信好友并单独与其沟通安丽事业机会。这是允许的,因为通过慈善活动和互加好友,直销商和新朋友建立了个人联系。
4.直销商同时是一个脸书上划船微信群的群主,在群内发布使用安丽产品清洁船只的内容。只要遵守了微信群规则,这是允许的,因为社团成员已在该直销商的社团内,并且直销商和群成员已预先建立联系,群成员在直销商的社群内。
5.某微信群成员甲在群内询问『我想找一位安丽直销商』,另一位群成员乙提供了直销商的名字和联系方式,随後直销商丙通过私信和甲沟通。这是允许的,因为甲通过询问的方式『选择接受』与直销商沟通,直销商就可以与其单独联系。
不允许的『推动式沟通』:直销商不得向尚未预先建立个人联系的个人,或尚未选择接受沟通的个人发送数位化沟通内容。向这些尚未加入社群的个人发送资讯是『滥发』的一种表现。
1.直销商参加线上外语课程时,随机向其他线上学员发送与安丽事业有关的资讯。这是不允许的,因为直销商与其他学员之间尚未预先建立个人关系,其他学员也尚未选择接受直销商的沟通或加入其社群。
2.直销商是一个大型专业工程师组织的一员并获得了所有成员的电子邮箱位址,发邮件邀请其他成员参加安丽会议。这是不允许的,因为专业组织的会员资格和取得邮箱列表并不能构成预先建立的个人联系, 也不能表示其他成员已经选择加入直销商的社群。
3.直销商在“LinkedIn领英”参加了大学校友群组并直接联系群组中一位不认识的成员介绍安丽事业。这是不允许的,因为直销商和这位群组成员之间尚未预先建立个人关系,因而这位群成员不是直销商社群的一份子。
直销商在公开的社群环境,不能张贴或传送以下内容:
•业务辅销品(BSM)资料
• 组织训练推广资讯,包括但不限於活动日期及票价
禁止使用的内容
被沟通物件选择加入直销商社群後,在符合安丽『营业守则』和本『数位化沟通标准』的前提下,直销商可以与其进行各种形式的交流。然而,直销商在建立社群时必须运用『推动式』或『拉动式』沟通方法,且必须遵循以下各条款。
四、介绍安丽事业机会
如果某个人已选择接受沟通,直销商可以在自有或控制的数位化空间使用『行动呼吁』等方式向顾客介绍安丽事业机会或发展新直销商(拉动式沟通)。或者,直销商也可以跟进已经预先建立个人联系的被沟通对象(推动式沟通)。
使用者自制内容
直销商可以发布自制的视频、音频、产品图片、人像图片、本人和产品同框之图片等内容用於推广安丽事业机会和产品,自制内容中的相关表述必须真实、准确、非误导。然而,直销商不得使用仅含有安丽拥有的商标(产品或品牌名称/服务标章)或安丽产品图片的自制内容作为其数位化空间个人档案图片、相册封面、或用於数位化空间的其他类似区域。
1.直销商在个人微博/脸书发布一张本人手持安丽产品的照片,并添加行动呼吁『如想了解安丽事业机会,可以直接私信与我联系』。这是允许的,因为直销商拥有或控制该微博/脸书,与直销商私信沟通的个人已经选择接受更多资讯。
2.直销商在LINE朋友圈转发安丽创世代粉丝团中一篇关於安丽事业的贴文,在转发时提及成为直销商的好处,有意加入者可以私信联系。这是允许的,因为与直销商私信沟通的个人已经选择接受更多有关安丽事业的资讯。
3.直销商在朋友的博客上发布介绍安丽事业机会的视频。这是不允许的,因为直销商并未拥有或控制该博客,流览该博客的人尚未选择接受直销商的沟通。
五、社群销售
直销商可以在自有或控制的数位化平台上使用『行动呼吁』等方式向已经选择加入社群的顾客或潜在顾客推广安丽产品。直销商可以发送安丽购连结码或依营业守则规定之销售行为进行社群销售。
定价
除以下情形外,直销商不得在任何数位化空间或数位化沟通中提及价格资讯(产品定价或任何折扣)
•个人对个人的数位化沟通,例如发短信、直接发送信息、电子邮件等
•从安丽官方数位化空间分享的连结或文章
•直销商个人的安丽购网站连结
使用者自制内容/产品置入
直销商可以发布自制的视频、音频、产品图片、人像图片、本人和产品同框之图片等内容,依据『数位化沟通标准』销售产品,自制内容中的相关表述必须真实、准确、非误导。然而,直销商不得使用仅含有安丽拥有的商标(产品或品牌名称/服务标章)或安丽产品图片的自制内容作为其数位化空间个人档案图片、相册封面、或用於数位化空间的其他类似区域。
未经授权的销售
直销商不得通过以向公众销售产品与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数位化零售平台销售、推广安丽产品或提供与安丽相关的服务。这些未经授权的平台包括但不限於虾皮、旋转、奇摩拍卖、露天拍卖等。即便不以销售为目的,任何安丽产品或服务也不得出现在此类平台。在这些未经安丽授权的平台销售安丽产品或提供与安丽相关的服务会破坏市场环境、损害直销商为顾客提供的服务、伤害安丽的美誉度和品牌。
直销商不得利用或授权非安丽直销商(意见领袖、网红、顾客、第三方他人等)代表他们销售或推广安丽产品和服务,也不得采用任何误导性策略提升销量或个人社群媒体的受关注度。
1.直销商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其“安丽购”连结并发出“行动呼吁”,邀请有兴趣者与其联系。这是允许的,因为直销商拥有并控制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与其联系的个人已经选择接受沟通。
2.直销商在安丽公司的粉丝专页如创世代、爱生活脸书专页上的一篇贴文评论区内张贴其个人“安丽购”连结。这是不允许的,因为直销商不是安丽官方粉丝专页的拥有者或控制者。
3.直销商在虾皮拍卖网站上拍卖雅姿产品。这是不允许的,因为虾皮是未经安丽授权的线上销售平台。
4.直销商利用网红主播在“YouTube”销售安丽产品。这是不允许的,因为网红是代表直销商的第三方且未获得授权销售安丽产品。
六、混合及利用其他社群/业务
直销商可以将安丽事业和其他个人兴趣、社群、业务相结合,建立『混合型个人数位化空间』。这意味着直销商在自有或控制的混合型数位化空间可以利用非安丽社群/业务推广、推荐、销售安丽产品,及发展其他社群/业务的顾客加入安丽;也可以利用安丽社群推广、推荐、销售非安丽产品,及发展其顾客。但是,曾经达到直系直销商资格之直销商不得建立此类『混合型数位化空间』。
『混合型数位化空间』不得与专用於商业用途或线上零售目的之电商数位资产作结合。直销商不得使用安丽官方或直销商自有的安丽专属数位化空间推广非安丽业务的会员资格、服务、产品、发展非安丽直销商或顾客;也不得使用专属於非安丽业务的数位化空间推广、推荐、销售安丽产品或服务,或推广安丽事业机会(如举例3)。
混合型数位化空间必须遵守相关空间、社群、业务之规则和要求。
例外情形:
直销商不得混合、借用、推广、推荐、或销售如下产品或业务:
•其他直销业务或者其他在产品、市场、行销模式上与安丽存在竞争性关系的业务
•法律规定不得线上销售或需要取得专项许可才可以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例如贷款、保险、融资计画、法律服务、医药服务等
•涉及争议性业务或生活方式,例如:色情、烟草、政治、另类疗法、宗教、赌博、或投资计画等
•以提供导师制、生活方式教练、婚姻谘询、精神辅导、公共演讲和企业家成长等非安丽产品、服务、事业机会为幌子,却以吸引顾客加入安丽为主要目的服务
此外,直销商不得销售与安丽产品具直接竞争性和具有功能互换性的产品。且不得为混合、利用、推广或推荐这些产品接受任何金钱报酬。
在混合型数位化空间,安丽产品的交易必须独立於非安丽产品的交易。直销商不得将安丽产品和非安丽产品绑售或销售邀约。
1.直系直销商以下开设混合型数位化空间:某直销商是自行车骑行爱好者并创建了微博/脸书帐号和同好讨论及分享。其在微博/脸书上利用健康生活方式推广纽崔莱产品,也销售自行车配件。这是允许的,因为直销商拥有并控制该微博/脸书帐号且不是仅以线上零售为目的,关注微博/脸书的个人已经选择接受沟通。但曾达到直系直销商资格者,不得设立混合型数位化空间。
2.在混合型数位化空间推广、销售非安丽业务/产品:某银奖章直销商在个人脸书上展示家庭生活、安丽事业和自有的蜡烛事业,她发布一张工艺蜡烛照片并邀请有意购买者与其联系,这是允许的,因为银奖章直销商在自有混合型数位化空间销售的蜡烛属於可以销售的非安丽产品,且该银奖章直销商未曾达到直系直销商资格。
3.混合型数位化空间不得专属於其它特定业务:直销商为自有饭店设立专属的LINE商用帐号“XX饭店”,在其中发布资讯推荐安丽事业。这是不允许的,因为该LINE商用帐号是专属於饭店的数位化空间。
4.不得在安丽专属数位化空间推广其他业务:直销商同时是位音乐家,在安丽事业活动『21天挑战赛』LINE群组内宣传即将举办的演出日期,并兜售门票。这是不允许的,因为该LINE群组是安丽专属的数位化社群,不得用於推广非安丽产品或服务。
5.不得混业经营的业务:直销商创建网站推广一家生活方式教练公司的业务,其他人发现该网站并与直销商取得联系,但发现该公司的目的在於吸引他人成为安丽直销商。这是不允许的,因为这家公司的所谓业务及网站资讯具有误导性,属於不得混业经营的范畴。
6.不得推广、销售和安丽存在竞争关系的产品/业务:直销商在个人脸书展示并销售自己制作的香皂。这是不允许的,因为自制香皂和安丽香皂存在竞争关系,此举涉嫌推广竞争性业务。
七、广告和宣传推广
未经安丽同意,直销商不得擅自制作发布有关安丽事业机会、产品、或其他与安丽有关的广告。
1.直销商在免费论坛发布一篇健康题材的软文并张贴其『安丽购』连结,只要文章内容真实、准确、非误导,这是允许的。
2.直销商在某门户网站首页付费发布自制的XS能量饮料广告,这是不允许的,因为直销商不得擅自发布任何与安丽有关的免费或付费广告。
八、视频、音讯和直播
直销商可以在其自有或控制的数位化空间,或在第三方网站、App等平台使用或发布的视频、音频、开展直播活动。如果直销商计画在线下会议/活动中使用线上视频、音频、或直播等数位化活动的录影,必须遵循《业务辅销品/会议政策》的相关规定。视频、音频和直播活动的相关内容必须符合安丽《营业守则》。
视频、音讯、和直播活动不得包括以下内容:
•推荐体系资讯
•公司不认可的声明
•保密和/或商业敏感资讯,包括但不限於未上市产品资讯、管理层变动、工厂关闭、兼并等
•违反营业守则的任何其他内容
1.直销商在“Youtube”发布一个阐述如何通过“人为排线”方式发展顾客的视频演讲。这是不允许的,因为“人为排线”违反直销法规和安丽《营业守则》。
九、网站和移动应用
直销商如欲引入网站、移动应用(APP)等数位化工具助力安丽业务,必须事先报公司备案。在网站、App发布及使用与安丽有关之内容不得藉以牟利。
1.不得引入未报备的自设网站或App等工具推广安丽,亦不得藉与安丽有关的数位化沟通内容以牟利:直销商与协力厂商企业合作开发并在市场内推广一款移动App,在安丽会议中要求夥伴注册成为会员,缴纳年费购买与安丽相关的线上课程。直销商和平台方约定从年费中进行盈利分成。这是不允许的,因为直销商不得藉数位化工具中与安丽有关的内容以牟利,且不得在市场中强制推广付费专案。此外,直销商自行开发与安丽相关的App必须事先向公司报备,经公司批准後方可实施。
2.不得利用安丽业务资源在市场中推广非安丽的专案,包括数位化的知识付费节目:直销商与一家线上培训网站合作,在会议中要求夥伴注册帐号并购买线上课程,内容涉及互联网创业、网红打造等内容,其中并未提及安丽。这是不允许的,因为涉嫌利用安丽业务资源推广非安丽的项目。
十、数位化活动
直销商可以在符合安丽『营业守则』、『数位化沟通标准』、和数位化平台使用规范及要求的前提下,在其自有或控制的、或在第三方平台举办直播等数位化活动,以及录制并发布数位化活动的视频、音频。数位化活动是指在虚拟环境中举办,在特定时间段内面向特定人群或社群的主题活动。
数位化活动必须遵循下列要求:
•直销商线上组织的数位化活动不得与直销法规及安丽『营业守则』相关规定相抵触。
•数位化活动中如涉及产品销售,则只能通过『安丽购网站』或线下达成交易。
1.直销商在“脸书”举办了一场雅姿产品推广活动。只要符合营业守则和“脸书”平台的相关要求,这是允许的。
2.直销商为推广一场将要直播的皇后锅烹饪活动,在个人微博/脸书上创建活动邀请,列明活动时间、平台、接入埠等资讯,这是允许的。
3.直销商受邀在腾讯视频接受采访,谈论她在安丽事业中的经历和使用安丽产品的体验。只有直销商事先取得安丽的书面同意,这才是允许的。
4.直销商计画和另一家保健食品企业的人员共同举办一场产品推荐活动,计画通过“脸书”平台直播,这是不允许的,因其涉及推广与安丽存在竞争关系的产品。
直销商可以录制并发布安丽主办的直播视频和音频,发布内容须符合安丽『营业守则』和『数位化沟通标准』。
十一、宣传安丽
对安丽业务计画、事业机会、产品、或安丽提供服务的宣传必须真实、准确、非误导。
收入和生活方式
所有直接和非直接的收入表述必须真实、不夸张、符合收入潜力和生活方式预期。需要适当披露有关收入、生活方式、以及展示在安丽事业中如何赚钱的业务计画等资料。
举例:直销商在个人微博/脸书上展示从安丽获得收入的支票,并声称他已经达成今年的目标之一,很高兴自己的努力得到认承。这是允许的,因为直销商可以真实、准确、非误导地发布个人经历。
背书和测试
背书和测试必须诚实反映背书人的观点、信念、或体验。使用背书或测试得出的结论不得有悖於安丽会依法作出的声明。
除提供产品样品外,直销商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报酬以换取背书、测试、或正面评价。直销商不得为了追随者(followers, likes)购买或喜欢产品而提供任何形式的报酬。
如果提供背书或测试的个人和安丽之间存在实质性连结,而受众并不知晓或预期会有此种实质性连结,则必须予以披露。例如,实质性联系可能包括这样的事实:背书人或测试人接受免费产品样品作为对价,或背书人/测试人是直销商。披露资讯必须清楚、明显、突出、易於辨认、且与声明紧密相关。
1.直销商转发一位顾客使用Satinique™洗发精免费样品後,发质看起来十分亮丽的产品测试。这是允许的,因为他披露了免费使用产品及顾客未接受额外报酬的资讯。
2.直销商提供一位网红两箱SA8™以换取其在“Youtube频道”作出正面评价。这是不允许的,因为产品数量(两箱)会被认为超出了样品的范围。
前後对比图像和视频
前後对比图像和视频是产品测试的形式之一,无论其描绘的是直销商还是其他人的前後对比情况。测试传递的资讯不得有悖於安丽会依法作出的声明。
图像或视频的标题、文字、或声音不得超出安丽对产品作出的声明。图像或视频不得突出、展示、或提及第三方产品。
如果提供背书或测试的个人和安丽之间存在实质性连结,而受众并不知晓或预期会有此种实质性连结,则必须予以披露。披露资讯必须清楚、明显、突出、易於辨认、且与声明紧密相关。
产品演示
产品演示是对安丽产品的呈现,包括产品的真实效用以显示其功效或使用产品後获得的效果。
任何产品演示的标题、文字、或声音均不得超出安丽对产品作出的声明。产品示范不得突出、展示、或提及第三方产品。
十二、智慧财产权
智慧财产权是一种创造性作品,权利人可以据以申请专利、版权、商标等。直销商只能在已经获得使用权的情况下使用安丽或第三方智慧财产权。智慧财产权包括音乐、图像、音频、视频、文本、商标、标识、或其他作品。
版权作品
版权作品包括但不限於音乐、书籍、杂志、文章、摘要、翻译作品等书面作品,演讲、照片、艺术品、图像、网站、博客和其他社群媒体内容、视频、电影、剧本、雕塑、建筑、3D作品、电脑软体。
使用安丽制作的版权作品
直销商不得在未获得安丽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安丽制作的版权作品,除非已从安丽特别批准的管道获取相关作品。
除公司明示不授权直销商使用的内容外,安丽公司的粉丝专页(例如创世代、爱生活)中的公司资讯、视频、图片、培训课程等数位化内容可供直销商使用。直销商在使用这些作品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编辑或改编。
直销商可以分享或转发安丽官方数位化平台的内容且无需事先取得安丽批准。
1.直销商在自己的脸书上转发安丽创世代粉丝专页中的一篇可供转发的文章。这是允许的,因为这是安丽官方允许直销商分享的宣传文案。
2.直销商从安丽官网复制产品图片後发布在自己脸书动态上。这是不允许的,因为官网图片的版权归安丽公司所有,直销商没有获得授权使用,应从公司特别批准的管道获取及使用高品质授权图片。
使用第三方制作的智慧财产权作品
除依法准许使用的版权作品外,直销商不得在未获得版权人书面转让、许可、或其他任何形式准许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第三方享有版权的作品。直销商应当保存获准使用版权作品的书面许可并应安丽要求时提供。直销商在数位化沟通中必须遵守所有版权相关法律法规。
直销商对转发内容负责。直销商转发允许分享的第三方文章、博客、推文或其他数位化内容时,转发的内容及转发时添加的评论均须真实、准确、非误导,不得将转发内容及在转发内容基础上发表的评论用於宣传安丽产品或安丽事业机会,不得侵犯安丽或任何第三方的智慧财产权。
1.直销商读到某报纸官方微信号上一篇关於鱼油能降低心脏疾病风险的文章,转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并加上如下文字:“这篇文章很有趣,探讨了鱼油和心脏疾病之间的关系”。这是允许的,因为文章内容和转发的评论都符合营业守则及商德规范,且并未提及安丽,也未用於宣传安丽产品。
2.富比士在其官方脸书帐号“富比士”上发布“富比士中文网”的一篇文章连结。直销商分享该文到其脸书上。如果富比士的原始内容包含分享功能,则安丽不会禁止直销商分享该文。只要直销商添加的评论符合『数位化沟通标准』的相关要求,这就是允许的,例如不得暗示富比士在推广安丽,或与安丽或安丽直销商存在任何从属关系
3.直销商在个人博客分享一篇推荐安丽产品的第三方文章并添加评论:“来看看这篇文章”。这是允许的,因为直销商基於分享内容所做的评论并未提及安丽,也未用於宣传安丽产品或事业机会。
4.直销商订阅了“富比士”杂志,看见里面有一篇讨论安丽事业机会的文章,随後在其个人微博/脸书分享该文章的封面和页面照片。这是不允许的,除非直销商事先从富比士取得富比士的书面许可。
5.直销商在“Youtube”看到另一位直销商的视频,下载并上传至自己的脸书,与脸书的好友分享。这是不允许的,除非直销商已取得视频拥有者的书面许可。
6.直销商将某网站的文章转发至自己的脸书并写道:“很有意思的文章,研究了维生素C和免疫力的关系。如您需要纽崔莱维生素C产品,请与我联系。”这是不允许的,因为直销商暗示了纽崔莱维生素C能提高免疫力,而安丽并无此声明。此外,将第三方文章用於宣传安丽产品会被认为是商业使用,如未获得权利人许可,则存在侵权的法律风险。
7.直销商从搜寻引擎下载一本畅销书的封面图片并发布在自己的微博/脸书帐号。这是不允许的,因为直销商并未获得使用该图片的授权。
音乐
除依法准许使用的情形外,直销商不得在未获得所有权人书面转让、许可、或任何形式准许的情况下擅自再创作重制、改编、播放、表演、录制、广播、或通过网路直播音乐作品。使用录制音乐时,通常需要获得多种许可。直销商应当保存获准使用音乐作品的书面许可并应安丽要求时提供。
直销商在与安丽相关的活动中,可从“安丽公司官网下载专区”获取版权音乐,公司已经获得许可提供这些音乐素材给直销商使用。
1.直销商录制了一段使用安丽产品清洁厨房的视频,配以从“安丽公司官网下载专区内”下载的版权音乐,将这段配乐视频上传至自己的微博/脸书帐号。这是允许的,因为直销商可以在安丽相关场合中使用从安丽公司官网下载专区内获取的授权音乐素材。
2.直销商录制了一段本人使用雅姿彩妆产品的视频,在其中加入一首某歌手演唱的歌曲作为背景音乐,发布在个人微博/脸书上。这是不允许的,除非直销商已经获得该首歌曲的使用许可。
3.直销商在一场安丽活动中录制了一段现场音乐表演并发布在脸书上。除非活动组织方明确同意,或直销商已获得许可录制及传播该现场表演,否则这是不允许的。
形像权
肖像权是指由个人控制并可产生商业化利益的个人形象要素,包括但不限於名字、肖像、声音、或其他具有个人识别特徵的元素。直销商应尊重他人的形像权,在数位化沟通中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并在权利人提出要求时停止使用他人形象。直销商不得在未获得权利人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他人形像推广其安丽事业。
直销商不得擅自使用包含明星肖像或具有明显识别特徵的第三方形象之内容,除非已经获得所用肖像之权利人书面授权,或使用安丽允许直销商使用的官方内容。
1.直销商在海滩手持XS能量饮料拍摄了一张自拍照,背景中有一些难以轻易辨识身份的人群。直销商将照片上传到个人微博/脸书并添加文字『XS让我在海边度过了美好的一天!如您需要XS产品,可与我联系!』。这是允许的。如果照片背景中的人物被识别出来并要求撤下照片,安丽希望直销商能取下这张照片。
2.着名作家受邀在一次安丽活动中演讲并签名售书,直销商在突出显示该作家形象的背板前拍照留念。只要活动协议中对作家接受摄影一事有明确约定,这是允许的,但直销商不得暗示该作家从属於安丽或为安丽“背书”。
3.直销商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张某着名滑雪运动员饮用XS能量饮料的照片并配以文字『看吧,顶尖运动员如此信赖XS产品』。这是不允许的。除非直销商已从该运动员处获得书面授权,或这是安丽官方制作且允许直销商使用的图片。
4.直销商在海滩手持XS能量饮料拍摄了一张自拍照,照片中能明显看到两个路人随机闯入镜头并向直销商竖起大拇指。直销商将照片上传至个人博客并写到:『海边美好的一天!人人都喜欢XS能量饮料!如您想了解更多关於XS产品的资讯,请点击[个人介绍]中的连结!』这是不允许的,因为这会给人造成两个路人也在推广XS产品的印象,除非直销商已经获得这两位路人的同意。
使用商标
直销商不得在未获得安丽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复制、分发、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安丽或安达高Alticor的商标。直销商只能从安丽特别批准的管道获取安丽或安达高Alticor拥有所有权的商标、服务标章、产品图片、以及与公司有关的图像。
直销商不得在未获得商标所有权人书面转让、许可、或任何其他形式准许的情况下擅自复制、分发、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第三方商标。
安丽的商标
安丽商标对安丽具有重大价值,包括安丽、纽崔莱、雅姿、XS、及其他目前正在使用或将来可能采用的一切品牌、服务标章、或名称。
直销商应尊重安丽的商标权,只能从安丽特别批准的管道获取并使用商标及标识作品、产品照片、和其他与公司有关的图像而无需事先取得安丽批准,且使用时不得进行任何编辑。
直销商在创建数位化空间(例如脸书/Instagram/微信/微博/博客帐号,网站等)时,可以在『关於我』、『个人信息』等区域使用安丽拥有所有权的品牌名称(仅文字)来描述直销商和安丽之间的联系,且无须事先取得安丽批准。
直销商未经安丽书面许可,不得将安丽拥有所有权的商标(产品或品牌名称)、品牌标识、产品图片等用於数位化空间的功能变数名称、用户名、帐户名、页面名称、电子邮箱位址、个人档案图片、相册封面/背景、或数位化空间的其他类似区域。
除公司特别批准的管道和本部分所述的允许情形外,直销商不得在未获得公司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复制、分发、或以其他形式使用安丽的商标。
1.直销商创建博客并在『个人档案』中写道『安丽直销商。热衷於Bodykey及体重管理,有兴趣者可直接联系本人了解更多』。这是允许的。因为『个人档案』部分可以使用安丽品牌的文字。
2.直销商创建名为“@安丽之王”的微博/脸书帐号。这是不允许的,因为用户名中不得出现“安丽”字样。
3.直销商注册了微信公众号,取名为『我的纽崔莱帐户』。这是不允许的。因为帐号名称中不得使用安丽拥有所有权的“纽崔莱”等商标。
第三方商标
直销商有责任在数位化沟通中不侵犯第三方商标权,不得以暗示直销商或安丽与第三方之间存在关联或赞助关系等错误方式突出或使用第三方商标。
1.直销商在微信帐号中使用自有谘询公司的标识作为头像。这是允许的。
2.直销商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张本人与安丽金锅同框的照片。照片中,安丽金锅旁边放着一本其他锅具品牌的食谱,直销商身穿胸前印有其他锅具品牌标识的衬衫。这是不允许的,因为这张照片会被解读为直销商或安丽公司和其他锅具品牌之间存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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